全国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什么时候领取?

发布时间:2024-05-24
关键词:高温津贴

6月起从事高温工作的小伙伴

可以领取高温津贴了

北京高温津贴连发3个月

6-8月每人每月可领120-180元

 


一、什么情况下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注: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第三条

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高温津贴什么时候领取?

北京市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为每年6月至8月,不同省份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和标准都不一样。

其中,海南省发放时间最长,从4月持续至10月份,长达7个月;广东、广西从6月到10月发放,发放时间为5个月;上海、浙江、江西、江苏、河南、山东、甘肃、湖北、宁夏、贵州等大部分省份在6月至9月发放,发放时间为4个月。

 


三、各地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目前各地的高温津贴标准在每月100元至300元不等,发放的方式有按月计发,有按天计发。


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京安监发〔2014〕44号):

1、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2、自2014年6月起,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3、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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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温津贴是否计入最低工资?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中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故用人单位需另行支付高温津贴。


注: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五、高温作业中暑能报工伤吗?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标准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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