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效期内《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人若离职或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原用人单位应在持证人离职之日起5日内登录系统,申请证件注销; 新用人单位应在持证人离职之日起60日内,为持证人提交"聘用单位变更”申请,及时提供材料办理。
持有效期内《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人若离职或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原用人单位应在持证人离职之日起5日内登录系统,申请证件注销; 新用人单位应在持证人离职之日起60日内,为持证人提交"聘用单位变更”申请,及时提供材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