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业务涉及工伤认定、停工留薪期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医疗费赔偿等一系列问题,专业性强,复杂度高,办理时间长,用人单位处理不当易造成损失或引起仲裁诉讼。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受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是否认定为工伤。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可以办理工伤延期申请。
针对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就业人群,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各类社保补贴,享受政策红利。 比如用人单位招用符合要求的人员的话,可以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符合要求的话,可以申请稳岗失业保险费返还。
目前社会保险转移接续过程中,因多地发生重复缴费的问题时有发生,根据转移接续相关规定,重复缴费的年限不累计计算,相应期间的个人账户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重复缴费退费至参保单位或个人。 未就业随军家属随军缴费记录不可与地方企业职工缴费重复,如有重复需先由部队对重复部分依规处理。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等文件规定,退休时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一般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两个账户分别计算再合并发放,缴费基数越高,累计缴费时间越长,个人账户累计金额越多,对应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多。
退休时个人养老金的具体金额可以详见《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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