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如何办理医保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接续?

发布时间:2023-09-11
关键词:医保转移接续

换了不同城市工作或者在异地工作,社会保险关系怎么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目前,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越来越方便,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线上方式办理业务,且参保查询、信息变更等事项都可以“网上办”。


一、登陆医保公服平台

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ybj.beijing.gov.cn/)点击进入“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直接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


新用户首次登陆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需要完成注册、登陆、实人认证后才可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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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线上办理医疗保险转入、转出业务需要新参保地及原参保地两地信息系统均与国家医保信息系统联网。



二、本市医保转出业务

1、本市参保人员到外省市就业,可以按规定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资金一并转移至新参保地。


2、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进入个人网厅”,在个人网厅左侧一栏点击“我要办”,进入【职工医疗保障关系转出申请】模块,选择“转入地”点击“查询”,即可提交医保转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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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省医保转入业务

1、外省市转入北京市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后,其在原参保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视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本市个人账户,统一管理,参保人员可以按规定使用。


2、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进入“个人网厅”后,点击“我要办”,进入【职工医疗保障关系转入申请】模块,选择“参保类型”和“转出地”点击“查询”后按提示进行操作,即可提交医保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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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线上办理不成功怎么办?

转移接续申请实行统一的校验规则前置,在申请时转入地和转出地校验是否符合转移接续条件,若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

以北京市为例,转入北京的校验规则是“已按规定参加北京市基本医保”,转出北京的校验规则是“已中止参保”。

那线上如果办理不成功的话,还可以通过线下办理,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前往本市参保区县的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咨询并办理转入转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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