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参保新举措!设立激励机制 设置等待期 放宽户籍限制

发布时间:2024-08-14
关键词:基本医保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首次对连续参保给出激励政策,继续放开放宽参保户籍限制,进一步扩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我们看看有哪些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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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医保设置激励机制


自2025年起,对居民医保提出两个激励机制,即连续参保有激励和医保基金零报销有激励。


1、居民医保连续参保有激励

●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群众,从第5年起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连续参保奖励年份=居民连续参保年份-4


激励原则:每年奖励金额不低于1000元,由统筹区自行制定


● 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次参保时,连续参保年限需要重新计算。具体政策标准由各省份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


2、医保基金零报销有激励

● 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激励原则:每年奖励金额不低于1000元,由统筹区自行制定


● 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3、激励额度限额

根据意见,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提高奖励额度,两项激励机制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例如,如果一个地区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是40万元,那么激励机制“奖励”后可以提高8万元,即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累计是48万元。


注:

此次医保参保长效机制中的政策均是从2024年缴费参加2025年基本医保算起,不受此前参保缴费情况的影响。

 


二、设置固定和变动待遇等待期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非集中征缴期缴费参保人员、断缴人员再参保明确固定和变动待遇等待期规则:


1、固定待遇等待期

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2、变动待遇等待期

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3、可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

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注:

待遇等待期=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断保年份-1)个月-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

等待期具体标准由各省份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三、放开放宽参保户籍限制


1、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落实持居住证参保

其中特大城市:城区人口500-1000万人;超大城市:城区人口1000万人以上。


2、超大城市要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做好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工作。


3、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确保儿童及时便捷参保。

 


四、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1、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变化

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


2、近亲属的范围扩大

从此前的配偶、父母、子女拓展到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共济地域逐步扩大

推动共济地域逐步扩大,探索跨省个账家庭共济。

今年年底之前力争共济范围扩大到省内的跨统筹地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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