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因政策原因,以前非深户不能以个人名义在深圳参保,导致一些员工离职后只能断缴,如今好消息来了,非深圳户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能以个人身份参保啦!一些从业人员或离职后可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针对此次非深户参保政策,小编对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做出解答。
一、针对人群是哪些?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4、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二、缴费比例是多少?
1、缴费基数:在深圳市目前现行最低基数2200元,最高参保基数不得超过22941元。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养老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举例:李四是一名快递员,想在深圳以个人身份参保,最低缴费金额为:2200*20%=440元,最高缴费金额:22941*20%=4588.20元。
三、注意事项
非深圳户籍人员申请灵活就业参保缴费,还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广东省外户籍(不含港澳台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在我省首次参保时男已满50周岁,女已满40周岁的,需同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将在我市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回待遇领取地。
2、参保人如在同一时间既以职工身份缴费,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应及时停止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的缴费。重复缴费时段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全额退回个人。
四、如何申请灵活就业参保?
方式一:网上直接申请,登录社保局官网,选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实名注册后申报。
1、阅读深圳市个人参保登记缴费协议书,并点击【同意】
2、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个人信息
3、 上传材料
如系统比对通过则无需现场提交资料,若系统比对不通过,需按提示要求上传材料审核办结。
方式二:现场办理: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前往各社保经办窗口申请:
(1)《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申请人为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系统比对不通过时提供)
(4)“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信息单”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系统比对不通过时提供,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公安官网或至各辖区公安分局打印)
(5)本人在我市开户的活期储蓄账户(未办理我市金融社保卡的提供。已办理我市金融社保卡的,需以金融社保卡作为扣款账户)
每月20日前(含20日)申报的视为当月申报,20日后申报的视为次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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