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如今看病更便捷,电子凭证可扫码就医;
报销更省力,门诊住院直接结算,无需来回奔波;
跨省看病不用愁,异地就医结算覆盖面扩至全国;
这些措施的逐步落地,让我们共享改革红利,
跨入新的一年,医疗保险方面又有哪些新的变化?
一、2500余家定点医院可直接就医
北京市出台医保两定管理新办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类型将进一步扩增,参保人员就医将更加便捷。
全市已有29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供参保人员自主选择。
参保人员不仅可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还可到2500余家共同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包括39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160余家定点专科医院、170余家定点中医医院机构。
二、新生儿住院费用可实时结算
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婴幼儿医疗费用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21年12月25日起,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出生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只需缴纳自付费用,无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
新政策出台后,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孩子出生六个月内,可由孩子亲属向住院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实时结算备案,并签订参保承诺书,实现住院医疗费用实时结算。
婴幼儿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备案当次及以后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可按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标准享受报销。
三、军人配偶享免费医疗
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的《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于2022年1月1日施行。
《规定》明确,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待遇,界定军人跨军地就医的具体情形,打通远离军队医疗机构单位军人及其家属就近就便到驻地医疗机构就医渠道,实现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继续实行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
四、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启用
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4号),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于2022年1月1日起启用。
对本市医保药品目录进行了有进有出的调整,对部分药品报销范围、报销类别进行了调整,对本市门诊特殊疾病等用药报销政策进行了完善。
调整后共有74种新增药品进入目录,包括谈判调入的67种独家药品和直接调入的7种非独家药品,11种药品被调出目录。
7种罕见病药物纳入到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中,如70万元1针的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的知名“天价药”诺西那生钠注射液,经过谈判后大幅降价,已达到多数患者可承受范围之内。
本市门诊特殊疾病已达到17种。自2001年起北京建立“门诊特殊疾病”制度,其门诊治疗发生的相关医药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标准报销,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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