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陆续调整2024年工伤保险待遇,涉及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定期待遇,调整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看看具体标准有哪些?哪些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哪些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江苏《关于调整2024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1. 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146元,二级139元,三级136元,四级134元。
伤残等级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3%,且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上调伤残津贴。
2、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
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在原护理费基础上,每人每月增长1.86%,且调增后分别不低于4066元/月、3253元/月、2440元/月。
3、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
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甘肃《关于调整我省2024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从2024年1月1日起,对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有关待遇进行调整。
1、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85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81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78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74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63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
配偶月人均增加36元,其他亲属月人均增加3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月人均再多增加5元。
三、四川《关于2024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
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工伤人员相关待遇水平。
1、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 156 元;
五级、六级伤残津贴增加 109 元;
2、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
根据不能自理程度调整为月平均工资的 50%、40%、30%,即3759.17元、3007.33元、2255.5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
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 53 元;
致残补助费每人每月增加 83 元。
四、浙江《关于调整2024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两项长期待遇。
1、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待遇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174元,二级166元,三级158元,四级150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
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 50 元,总额不超过 2023 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五、河南 《关于调整2024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自2024年1月1日起,对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
1、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3209元。
其中,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金额:伤残一级150元;伤残二级140元;伤残三级130元;伤残四级120元;伤残五级110元;伤残六级100元。
2、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
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132元的50%、40%、30%核定,即3566元、2853元、214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
本次实行定额调整,调整额度为5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为70元)。
同时,1996年9月30日前发生的工伤,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为配偶每人每月1711元(孤寡老人每人每月1882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1283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为1411元)。
六、广西《关于调整2024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自2024年1月1日起, 统一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1、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一至四级因工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按115元、108元、102元、95元标准增加,调整后月伤残津贴低于1990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因工伤残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68元、135元、101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
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领取人每人每月增加21元。
七、哪些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八、哪些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及生活护理费;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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