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明确从2023年7月起,2023年度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上下限。
一、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上限】五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3891元
【下限】五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26元
通知中提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6778元,高于企业职工参保下限标准。
二、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缴费上下限
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
参保人如选择按缴费基数上限缴纳的:
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8.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38.91元;
参保人如选择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的:
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265.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3.26元。
【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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