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停工留薪期的这些问题吗?

发布时间:2023-07-15
关键词:停工留薪期

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需及时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等手续,同时做好停工留薪期管理工作,如确认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是多长?工资如何发放?是否延长停工留薪期?


1、停工留薪期期限如何确定?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长短一般取决于受伤害的部位和程度,以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为依据,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法律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如何支付?

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月正常支付工伤职工工资,通常以劳动者正常出勤应获得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为标准。

由于各月工资可能存在差异的,司法实践中往往以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确定其原工资待遇。

【法律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工伤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后能继续享有年休假吗?

工伤职工享受了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依法不应计入年休假假期。

如企业无法安排工伤职工休年休假,应当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链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职工与用人单位对停工留薪期待遇发生争议怎么办?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如职工在工伤待遇方面与单位发生争议在性质上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

【法律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

1、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职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6、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不上班,用人单位能否按旷工处理?

首先,用人单位应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是否真的已经届满,是否存在延长或重新起算停工留薪期的情形。

其次,如果工伤职工不存在以上情形且停工留薪期已经届满,则用人单位应通知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后,配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的权利,也是义务。

停工留薪期届满,工伤职工拒绝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其劳动能力是否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无法确定,不属于用人单位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按旷工处理。


7、工伤停工留薪期满但伤未全好,能继续享有看病治疗的工伤待遇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等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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