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单位网厅操作指南——职工减少

发布时间:2023-04-03
关键词:社保减员

以天津操作为例:

单位对职工进行停缴费、退休、死亡、出国定居、解除多重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的业务申报。

【业务说明】

1、支持单个人办理减员申报。

2、在每年12月21日至次年1月15日,需先进行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后,才可进行人员变动。

【界面图示】image.png

【操作描述】

1、录入社会保障号码、人员范围,点击“查询”。系统列出符合查询条件的人员。

2、选择减少原因(含停缴费、退休、死亡、出国定居、解除多重劳动关系等原因),勾选单个人员或多个相同减少原因的人员,上传必要的附件(附件规则根据不同减少原因予以提示),上传完成,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image.png

3、系统提示职工减员提交成功。后台审核通过后,可在结果查询界面查看结果。对审核通过的业务,可于次日在综合业务处理单打印模块进行《综合业务处理单》打印。


来源:社会保险登记处、和平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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