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关系转入(外省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3-01-30
关键词:保险关系

(一下一朝阳社保为例)

一、适用情形

(一)外省市基本养老保险为“一般账户”转入,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北京正常参保缴费1个月以上(含1个月);

2.参保区县为朝阳区;

3.在北京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一般账户”。

(二)外省市基本养老保险为“临时账户”转入,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北京正常参保缴费1个月以上(含1个月);

2.参保区县为朝阳区;

2.在北京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一般账户”;

3.待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待遇领取地确定为北京的。

(三)“一般账户”和“临时账户”判断

根据国办发〔2009〕66号文件及其配套文件规定,2010年1月1日后,首次在非户籍地参保时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为“一般账户”,反之为“临时账户”。

温馨提示:如需转入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请参照医疗保险转入流程办理。(办理流程)


二、办理途径及所需材料

(一)“一般账户”基本养老保险转入

1.办理流程

参保人申请转出→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转出地转出保险年限和资金

2.办理方式

方式一:通过“掌上12333”APP办理

下载、注册“掌上12333”APP→“服务”→“社会保障”→“社保转移申请”

方式二: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注册、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主题服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左上“服务列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二)“临时账户”基本养老保险转入

注意事项:外省市“临时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只能在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北京的情况下办理转入。

1.办理方式

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持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到朝阳区社保中心3层或各分中心现场取号提交转入申请。

2.提交转入申请前请事先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以下相关信息:

(1)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行政区划代码;

(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名称;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电话;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地址;

(5)原参保地社保机构邮政编码;

(6)原参保地账户性质(一般账户/临时账户);

(7)原参保地险种类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特殊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1月1日后,存在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

参保职工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还须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稽核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2)2017年1月1日前,存在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需提供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书面承诺书(具体请咨询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4.办理地点及办公时间

(1)办理地点

朝阳区社保中心或各分中心(点击获取“详细地址”)

(2)办公时间

全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联系电话

53918500


来源:朝阳社保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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