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省份已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共济

发布时间:2024-06-14
关键词:医保个人账户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保人在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将个人账户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目前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同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通常是同一个地级市)可以共济,那么省内不在同一个统筹区也可以共济给亲属。


1、23个省份已经实现。

除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外,还有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4个省份部分实现。

浙江、河南、山东、广东部分实现了省内共济,将于年底前全部实现。


3、5个省份年内实现。

安徽、陕西2省,近期很快将实现省内共济。辽宁、黑龙江、湖北3省,将于年底前实现。

首页

产品

导航

工资查询

电话

企业咨询:

010-65510056 010-65516212

员工服务:

010-65519246 010-65519248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