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组织部、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一、弹性退休年龄确定
1、提前退休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2、延迟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举例:
某男职工,1972年9月出生,决定实施后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那么可以在60周岁至62周岁之间选择弹性提前退休。
若该职工没有选择弹性提前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2周岁时,可以退休;
若该职工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在62周岁至65周岁之间弹性延迟退休。
二、如何办理弹性退休
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
弹性提前退休的职工,应该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的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1个月,书面形式明确延迟时间等。
弹性延迟退休的职工,应该达到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对应年份的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注:
一个男职工2031年达到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当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6年。
l 如果选择在2029年弹性提前退休,只需要满足最低缴费年限15年。
l 如果该职工弹性延迟退休到2034年。2034年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只需要满足2031年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年的最低缴费年限16年即可。
三、延迟退休期间延续劳动关系
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延续,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这些规定体现了双方协商一致,保障了弹性延迟退休期间的劳动者权益,也有利于稳定用人单位和职工预期。
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四、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弹性退休
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弹性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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