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来临,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不少人对于二者的区别仍然不了解,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福利还是工资?是否需要扣税?发放标准是否一致?……
一、二者性质不同
1、高温津贴属于工资项目,是用人单位支付的津贴,要合并纳入工资扣税,且需要作为经济补偿金、社保费用等计算员工待遇的工资总额组成部分。
2、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福利费的组成部分,不计入工资总额,是面向全体劳动者的企业福利。
二、发放人群不同
1、高温津贴针对室内外高温作业一线职工。
2、防暑降温费针对高温期工作的所有职工。
三、支付方式不同
1、高温津贴应以货币形式(现金)支付,不得以实物等代替货币支付,需要合并“工资薪金”扣税。
2、防暑降温费可现金支付或发放物品,基于劳动保护而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在高温环境下,劳动者需要穿戴的安全帽、安全手套、劳保服等属于劳动保护用品,不是劳动者的薪金、福利所得,不需要扣税。
四、发放标准不同
1、高温津贴是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各地对最低发放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来说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部门制定实施,如北京市规定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的人员每月享有不低于180元的高温津贴,在33℃以上(含33℃)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月享有不低于120元的高温津贴。
2、防暑降温费是职工福利,一般来说,支付标准由企业通过集体合同或者规章制度的形式确定,但是少部分地区,如天津、陕西、山东等有明确的地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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