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人力资源公司收到杭州市人社局劳动保障局通知,要求整改如下:
(1)自2021年10月1日起,杭州代理员工立即全面停止,只减不增;
(2)在杭已有营业执照的客户,请引导客户开设单立户一一此项工作三个月内必须完成,截止时间11月30日以内;
(3)总部在外地,在杭未设立营业执照的客户,须引导客户尽快启动设立营业执照、开设单立户一一此项工作12个月内必须完成,截止时间22年8月31日以内;
(4)总部外地,在杭未设立营业执照的客户,但因各种原因无法在杭设立营业执照、社保开户等,全部改为派遣或外包模式,真正符合三统一(合同、社保、个税三者统一)一一此项工作12个月内必须完成,截止时间22年8月31日以内;
(5)生育、工伤、退休等待遇申请享受时,不得以任何方式虚构劳动关系,直接或变相协助雇员享受待遇,一经查到,顶格处罚。
(6)严禁个人挂靠及双非(非杭州户籍,非杭州工作)人员,9月10日之前全部减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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