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保费减免已经实施,又一波补贴利好政策来袭。3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失业稳岗补贴的享受范围和返还比例。
4月开始就可以进行失业保险费返还的申请,我们梳理和总结了政策中的关键信息,看看您的企业是否符合,赶快行动吧!
1、企业享受失业稳岗返还的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通知的要求;
(3)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本市全部参保企业。
以上三个条件同时满足。
2、放宽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
注: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划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来确定。原则上,以北京市享受社保费减免的企业划型为准。
3、提高企业失业稳岗返还的比例
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按上年度企业及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
其中,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按6个月的2019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1651元/人月*6=9906元)和2019年度月平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确定。
4、哪些情况不属于裁员?
参保企业职工符合以上条件可以不计入裁员率。
严重违纪解除是指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困难企业享受失业稳岗返还的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019年度裁员率=1-(2019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9年自然减员人数)/2018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通知的要求;2019年度利税总额同比(2018年度)下降50%以上,连续两个季度(例如1、2季度,2、3季度、3、4季度)出现亏损,且2020年第一季度出现亏损的;
(3)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的中小微企业。
以上三个条件同时满足。
6、困难企业的利润下降和亏损如何确定
困难企业利税总额下降情况、亏损情况等相关信息,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由申报系统直接判定,企业申请时按照系统提示填报即可,不需要提供材料证明。
7、企业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根据企业2019年职工退休、死亡的自然减员判断出裁员率高于要求的裁员率时,企业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减员证明材料,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统一顺延至本市相关部门宣布解除疫情防控后10个工作日内。证明材料由区经办部门审核原件后退回。
8、明确审核和返还资金的时间
企业提交申请后,由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核验,同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拨付资金。一般情况下,在当月20日前完成公示合格的,次月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账户能收到返还资金。
如您遇到失业保险费返还的疑难问题,欢迎咨询翰尔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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