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1
关键词:印花税

〔202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为单位的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存在困难的,也可以按年申报缴纳。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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