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起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电子退休凭证 与纸质退休证具有同等效力

发布时间:2026-01-21
关键词:退休凭证

北京人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退休一件事”办事场景的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办结退休业务后将同步生成电子退休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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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加个人账户校验等提前服务


参保人和参保单位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通过“养老退休服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特殊情形校验”模块,随时查询个人账户校验结果,查看可能影响退休办理的实际缴费问题,依据系统提示提前处理。


对于人事档案存放在本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参保人,主动开展视同缴费年限等信息确认工作。档案预审结果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通过“个人中心”-“我的表单”下载查看《北京市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等信息确认表》。



二、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电子退休凭证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市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办结退休业务后将同步生成电子退休凭证。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正常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如果有需要,可以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职工退休打包一件事——线上办理中,查看《北京市电子退休凭证》,该凭证与纸质退休证在确认办结退休业务方面具有同等效力。



三、增加手机端办理渠道


对于无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当前增加了手机端申请办理“退休一件事”的渠道。


满足在京退休条件的无参保单位的临近退休人员,在距离选择的退休时间提前6个月内,可以通过“北京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和App,自行在线提交“退休一件事”联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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