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公积金中心根据缴存人的授权和申请,按月将缴存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从其账户直接划转至试点住房出租机构账户,用于支付房租,此政策自2025年1月20日起试行。
一、什么是“直付房租”?
“直付房租”是指公积金中心根据缴存人的授权和申请,按月将缴存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直接划转至试点住房出租机构指定账户,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方式。
在“直付房租”模式下,缴存人无需先交房租,再申请提取公积金,切实减轻缴存人租房成本;住房出租机构可实现租金及时收取,减轻现金流压力,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
二、哪些租房提取类型可申请?
目前,共有4类租房提取类型可以申请“直付房租”业务:
一是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二是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三是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
四是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三、申请条件有哪些?
1、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
2、缴存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3、缴存人于2025年1月20日(含)后,在京租住公积金中心试点项目住房,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可于起租日(含)之前提交“直付房租”申请。
四、每月提取限额是多少?
一是对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采取月租金和公积金月缴存额双限规则:若月租金>月缴存额,按月缴存额提取;若月缴存额>月租金,按月租金提取。
其中,对于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可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再采用双限规则。
二是对于租住保租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的,可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
五、如何申请 “直付房租”业务?
“直付房租”业务支持全流程线上办理。
缴存人与住房出租机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住房出租机构完成合同备案。
缴存人在合同备案有效期内,起租日(含)之前,登录住房出租机构平台,在首次支付时,选择“直付房租”,授权住房出租机构采集推送相关信息至公积金中心,并通过“北京公积金”APP线上完成“直付房租”申请。
公积金中心根据缴存人申请,判断缴存人是否满足“直付房租”情形,校验通过的,生成“直付房租”提取事项。
在提取事项生效期间,按月将缴存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付给住房出租机构。
六、试点住房出租机构及项目有哪些?
1、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
公共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北辰福第项目、富力阳光美园项目。
2、建信住房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创业之家项目、寓见未来公寓项目(南中轴项目)、星光视界项目、礼士居项目
3、北京信富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试点范围:该公司在朝阳、海淀行政区域内运营的商品房租赁住房。
试点住房出租机构及项目如有更新,届时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公布。
首页
产品
导航
工资查询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