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于8月1日开始申报缴费,用人单位需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快速完成残保金缴费?
1、今年残保金申报缴费时间是什么?
北京市残保金按年度缴纳,今年残保金申报缴费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9月30日。
2、哪些用人单位需要申报缴纳残保金?
北京市范围内所有的残保金缴纳义务人,都需要按时申报。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高于1.5%(含)的,不需要缴纳残保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5%的,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残保金怎么计算?
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2024年缴纳所属2023年度的残保金,计算公式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2023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3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2023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12个月人数相加除以12),结果须为整数。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19〕1333号)文件规定,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
4、2024年申报残保金,所属期是2023年,那么上年职工工资是2022年还是2023年?
申报年度的上年,也就是上年职工工资是2023年。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5、残保金的计算依据包含单位雇佣从本单位退休的人员和从其他单位退休的人员吗?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19〕1333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因此,单位雇佣从本单位退休的人员和从其他单位退休的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属于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6、用人(工)单位超过规定申报时间能否进行申报?
用人(工)单位应于申报期内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7、对于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如何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规定: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8、有单位想要注销可以、提前申报残保金吗?
想要办理注销手续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残保金征期前进行申报,其他用人单位需在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缴纳残保金。
9、企业新增残疾人,是否需要申报残保金?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19〕1333号)文件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10、企业残保金有什么优惠政策?
(1)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
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2)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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