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员工减员前需要确认好以下信息才可减员。
1.工伤减少业务办理完毕后,相关工伤医疗费用则无法报销,单位应在完成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后申报此业务。
2.对于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人员,建议单位在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后再申办此项业务(如确认不再鉴定,可办理此项业务),此项业务可与工伤职工待遇申领业务同时办理。如工伤职工放弃等级鉴定及后续待遇,请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注明,由本人签字确认,单位盖章。
3.未能在丧失领取资格当月办理停发业务并多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待遇领取人员,需从丧失领取资格次月退回多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
4.1-4级工伤人员死亡后有供养亲属的,可办理1-4级工伤供养人员添加业务和工伤待遇申领业务;1-4级工伤人员死亡后无供养亲属的,可办理工伤待遇申领业务。
来源:北京朝阳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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