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的一年,新一轮政策补贴红利即将启动!
各地会根据人社部等政策部署,将各类人群和不同单位纳入扶持范围,给予倾斜性、引导性支持,并实施一系列用工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发展,企业或个人可随时关注各地最新用工补贴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价格临时补贴
北京市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体发放2023年1月价格临时补贴,预计2月底前发放到位。
对10类人群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享受定期抚恤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孤残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 2022年起阶段性纳入)、城乡低收入家庭(2022年起阶段性纳入)。
价格临时补贴具体标准按月测算,一月的补贴标准是每人40元。
以工代训补贴
以工代训企业范围:
1、属于在朝阳区已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保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关于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通告》(京人社发〔2022〕3号)文件要求申请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朝阳区重点平台企业;
以工代训员工范围:
符合条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员工,2022年11月—12月在本单位应处于有效劳动合同期内并缴纳社会保险。
以工代训补贴标准:
每人补贴标准500元,每家企业累积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以工代训补贴受理时间:
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一次性扩岗补助
在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北京市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基础上,扩大受益范围,如果招用2022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享受1500元/人的一次性扩岗补助,以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注:考虑到政策受益范围人员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至少1个月等因素,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期限将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失业保险金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技能提升补贴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首页
产品
导航
工资查询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