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2-12-23
关键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账户共济

答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如何办理?

从2022年12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那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如何办理?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1、家庭成员的范围和条件

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须进行备案。

2、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顺序

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注: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的是个人账户资金,而不是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只能本人实名使用。

3、个人账户共济使用的范围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医疗费用,并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4、个人账户共济备案如何办理?

(1)线上办理备案

参保人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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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下办理备案

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共济对象身份证去各区经办机构(如医保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备案。

如果参保人本人无法到场,也可请他人携带委托书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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